代索赔案例

标的:某水泥厂全体职工(规模:年产量4600吨) 


投保险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卡式保单)

保障:意外身故残疾10万/人、意外伤害医疗1万/人 


出险时间2009年4月 


事故状况2死2伤 


直接经济损失:单位预先赔付死者20万/人、伤者1万/人,合计单位直接支付42万

保险公司首次处理方案 


拒赔(理由:出险员工的职业类别>3类,不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之内) 


案情发展 


投保单位委托我公司经纪人全权代理该案的索赔工作,经过对整个保单从售前、售中、售后各个环节的详细了解,取得了各环节当事人在进行保险活动过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心理辅导和理赔环节的沟通,最终站在投保人的利益上对保险公司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而起诉法院。

保险公司最终处理方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本次事故予以全额赔偿22万 


纠纷原因 

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专业知识的缺乏,投保时在保险公司代理人基于自身的利益的推荐下,投保了个人意外卡单,此卡单为个人购买的险种,不能换人,只能承保1-3类职业人员,理赔金也只能打在个人的账户上,完全不能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在出险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只能在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下进行保险活动,而不能投保人委托代为办理理赔相关事宜。因此在出险后才会发生以上的尴尬局面。